教职工


本页将为教职工详细介绍在中央图书馆、理工学院弗雷泽图书馆、护理学院白桦图书馆、法务研究科(仅限法务研究科相关人员)等图书馆可以使用的基本服务。
进入图书馆、借阅图书时,专任教职工需出示教职工证,兼职教师(本科・短大所属)需出示使用卡。其他教职工请出示图书证。
详细的使用方法请参考以下项目。

读者类别

专任教职工
兼职教师
兼职职员
退休教职工

可以使用的服务

馆内阅览(包含闭架书库资料),图书借阅,电子阅览室,复印机,馆藏资源查询,视听器材,我的图书馆(My Library),各种数据库※1、中央图书馆的小组学习室、个人阅览室,闭架书库,文献传递,微缩胶片资料,图书荐购※1,使用女子短期大学图书馆※2
 
※1 兼职职工和退休教职工无法使用此项服务。
※2 关于创价女子短期大学图书馆的使用,请参考创价女子短期大学・香峯图书馆的使用方法

关于图书借阅

读者类型  上限册数  借出期间
图书 视听资源 杂志
教职工
兼职职员及相关读者
30冊 28天 7天 7天※1
退休教职工 30冊 28天 7天 无法借出
 
・ 上限册数是指,在中央图书馆、理工学院弗雷泽图书馆、法务研究科图书馆、创价女子短期大学香峯图书馆、护理学院白桦图书馆所有借出资料(包含图书、视听资源、杂志)的总和。
・ 创价女子短期大学图书的借出期限是14天。
・ 视听资源中CD一次最多只能借出3张。
 
※1 最新期刊只可在馆内阅览。
统计资料、法律资料等和杂志一样,只可借出7天。
 
还书时可以接受邮递还书。
关于借阅的详细情况还可参考借阅・邮递・更新・预约・还书页面。

办理图书证

兼职教师(函授学院)、兼职职员等读者,请至中央图书馆服务台填写使用申请书。
申请当天即可使用。
图书证办理需要三天时间。
读者下次来馆时,可至服务台领取。
 
图书证的期限为申请当年度有效。
如您需要继续使用,请至中央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更新手续。